心理報告顯示女童至今仍抱持迴避態度

四旬裝修男工涉嫌非禮和強姦就讀小學的女兒,年初陪審團裁定男工所有罪名成立,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形容被告罪行「無恥」和「令人憤慨」,被告身為人父,對親女兒施暴是違反誠信的行為,終判處被告入獄15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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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現44歲,內地出生,06年結婚,16年離婚,事前一直與親女同居。辯方呈上一封被告女兒去年寫的求情信,當時被告已還柙,女童表示「好掛著爸B」,信中分享日常生活軼事,又祝福被告獄中新年快樂。

雖然女童受害心理報告顯示她至今仍抱持迴避態度,生怕父親日後報復,心理醫生甚至建議女童接受心理治療,但法官判刑時不忘考慮女童早前審訊中表現樂觀開朗活潑,案中沒有受傷。但女童理應受保護,若不是女童校內有「解答疑難的信箱」,事件仍蒙在鼓裡,女童和教師均值得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