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否認控罪。

駐守‪九龍城分區‬休班警長去年5月,涉嫌在深水埗‪電子特賣城‬內偷竊數件總值32元的貨品。警長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盗竊罪,裁判官將案排期至4月1日開審,審期一天。控方料將傳召5名證人和庭上播放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被告則可能會傳召一名醫生證人抗辯。

被告張家輝。資料圖片

被告張家輝。資料圖片

51歲被告張家輝被控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仁商場電子特賣城‬盜竊一個小型多功能包(價值9元),一塊行李牌(價值5元),一盞LED燈(價值15元)及一包眼鏡防滑貼(價值3元),總值32元。

涉案警長否認一項盗竊罪,裁判官將案排期至4月1日開審。資料圖片

涉案警長否認一項盗竊罪,裁判官將案排期至4月1日開審。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