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應透過各種獎勵性措施,鼓勵綜援申領人參與計劃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回應參與就業支援計劃,指政府調高申領長者綜援資格到65歲後,60至64歲市民缺少補助金及特別津貼令申領人的生活大受影響,影響日常社交及社會接觸,同時影響他們自力更生的能力,政府需在財政上作更大的投入,在經濟上作出更大的支援。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資料圖片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資料圖片

邵家臻批評政府,懲罰性的「自力更生」將失業及領取綜援的責任歸咎於申領人身上,並沒有從公民權利的角度處理社會保障制度;也未有從政治經濟角度,理解失業並且經濟陷入困境背後所反映的結構性因素。邵家臻批評政府多年來標榜自由市場,對勞動市場採取放任態度,未有負起其調節或規管市場的義務,只直接將問題歸咎個人。

邵家臻認為,自力更生計劃的模式需要從觀念上作出檢討,協助失業綜援人士的服務計劃,亦不應只以協助成功全職就業作為唯一目的,更需要以綜援申領人的需要為本,或需處理參加者在社會上各種身心靈的需要。

對於目前仍然是「非自願」地參與自力更生計劃的綜援申領人,應全面分析所有背景、家庭狀況和身體狀況,並應予社工權力,以社會因素豁免申領人參與相關計劃。社署亦應透過各種獎勵性措施代替懲罰性措施,以鼓勵綜援申領人參與計劃,社署應尊重綜援申領人領取福利的權利,尊重他們選擇服務的自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