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荒唐!古怪!
事件發生在上月31日晚上9時許,一名35歲姓張男子在九龍塘延文禮士道38號,將一個裝有21萬元現金的袋放在私家車頂後,駕車離開,該筆現金其後疑散落路面,並被人盜去。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盜竊,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警方呼籲,任何人如就案件有任何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7967與調查人員聯絡。警方強調,路不拾遺可能觸犯盜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觸犯盜竊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社會事
離奇!荒唐!古怪!
事件發生在上月31日晚上9時許,一名35歲姓張男子在九龍塘延文禮士道38號,將一個裝有21萬元現金的袋放在私家車頂後,駕車離開,該筆現金其後疑散落路面,並被人盜去。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盜竊,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
警方呼籲,任何人如就案件有任何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 7967與調查人員聯絡。警方強調,路不拾遺可能觸犯盜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觸犯盜竊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警方1月14日零時零分接獲一名市民報案,指一名35歲男子懷疑在青山屯利街一號的夾公仔店盜去玩偶。
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干犯「盜竊」罪被捕。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30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該名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