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行動進行將近一個月,已經從一開始學生表達對政改的訴求,在激進團體騎劫下逐步變質,就連反對派議員也不諱言,佔中逐步走向暴動邊緣。高等法院頒布臨時禁制令,顯示法庭認同連日來的「佔領」行動已嚴重影響市民的生活,示威者在行使集會權利的同時,也必須顧及社會公眾利益,這是為挽救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邁出撥亂反正的一步。佔中不但賠上了香港的經濟、民生,更葬送了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
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香港社會得以和諧穩定、經濟得以穩步發展、市民能夠享受各種權利和自由,都是建基於完善的法治制度。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政府部門貪污猖獗,警方包庇各種罪行,可謂無法無天。經過數十年來政府推動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公民教育等措施下,香港社會建立了奉公守法的優良傳統,值得大家引以自豪和倍加珍惜。
這個月以來,在各個佔領據點發生不少匪夷所思的事件,除了言語挑釁及襲擊公職人員時有發生外,還包括有示威者要求在政府總部上班的職員出示證件、設置路障並檢查警車及救護車,甚至在街上打乒乓球、打麻將、燒烤等等。其中最荒謬的地方,莫過於是示威者一方面抗拒警方清場,另一方面竟然要求警方保護他們的違法行為。可見他們已經變本加厲,公然破壞法紀之餘還可以理直氣壯。
佔中三子主張公民抗命,公民抗命的條件及原則是:其行動必然觸犯法律,大前提是抗命者事後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如今示威者無視高等法院頒布的臨時禁制令,不但觸犯藐視法庭罪,而且是從根本上否定整個法治制度,已經超出公民抗命原有的定義。
有示威者更大放厥詞,揚言「在『大是大非』面前,法治是放在第二位。」事實上,每個人心目中的「大是大非」各有不同,根本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法治所要治的,正是個別的「大是大非」。如果每人都按照個別的「大是大非」行事,社會豈不是陷入混亂?香港豈不是淪為人治社會?這種「民意高於法治」的思想為禍深遠,更何況他們都沒有得到受影響者的認可,就聲稱代表他們爭取民主,與他們平時強調的「民意授權」背道而馳。
最近中共十八大四中全會於北京召開,並以「依法治國」作為全會主題;反觀香港的反對派議員、佔中三子為了一己之私,不惜背棄專業操守,將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摧毀得蕩然無存,如同是開歷史的倒車。推行民主絕不能犧牲法治,反對派應懸崖勒馬,盡快讓佔中和平退場,早日讓法治重回正軌。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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