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將於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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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嫌於前年訛稱遭人迷暈後擄走,更被人在雙腿鑲上21口釘書釘,以此向警方報假案。林子健被控虛報有人犯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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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4歲的林子健涉嫌於前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自己於同日下午在油麻地介乎咸美頓街與碧街之間一段砵蘭街被人拐帶。

林子健聲稱,他當日在案發地點遭兩名操普通話男子以身軀夾着走,被帶上一輛貨車後遭大力打面,不久被掩口鼻迷暈。他又收到自稱國安局人員的語音信息,警告他不要將球星簽名照交給劉曉波妻子劉霞。有不知名人士當日將他帶到室內毆打,以普通話問他是否認識劉霞,又責罵他「不懂愛國,不懂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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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反駁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林子健當日在街上悠然自得地行走,所謂拐帶從無發生。他曾於案發前以手機搜尋麻醉劑哥羅芳的效用。他聲稱被弄暈,其血液內卻無哥羅芳,顯示他有計劃虛報有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