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上午,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季緗綺受賄、貪污案,對被告人季緗綺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季緗綺受賄、貪污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
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季緗綺利用擔任山東商業集團董事長、山東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山東銀座美術館法定代表人及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商業合作、承攬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571.54849萬元。2004年至2013年,季緗綺利用擔任山東商業集團董事長、山東銀座美術館法定代表人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公務送禮為由,騙取銀座美術館館藏書畫作品等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共計價值人民幣1224.24萬元。
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季緗綺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貪污罪。鑒於季緗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事實和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貪污犯罪構成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受賄罪予以從輕處罰,對貪污罪予以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18年1月4日,中紀委發佈消息,山東省副省長季緗綺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2月13日,季緗綺被雙開。
當年11月,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季緗綺受賄、貪污一案。
季緗綺簡歷
季緗綺,男,漢族,1960年10月生,山東費縣人。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1980年7月青島商業學校計劃統計專業畢業,1985年7月山東財貿職工業餘專科學校貿易經濟專業畢業,1999年12月省委黨校業餘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2005年1月南開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學院工商管理專業本科畢業,2005年6月獲得南開大學國際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10年12月獲得天津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管理學博士學位。
曾任省五交化公司辦事員、經營部副經理、經理,省五交化公司副總經理;省商業廳行政處副處長;省商業綜合公司總經理;省商業大廈副總經理、總經理;山東世界貿易中心總經理;省商業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兼山東世界貿易中心總經理;省商業集團總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3年1月任山東省副省長,2013年2月任山東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簡歷摘自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