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屋僭建約百方呎的水池表證成立。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遭屋宇署票控他非法僭建,涉嫌於其別墅僭建約百方呎(即逾14立方米)的水池。潘樂陶否認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專家證人供稱:「如果認可人士話個水池唔固定喺建築物上,我地都會質問番個認可人士『你點確保水池嘅安全?颱風嗰時個水池會唔會被吹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作為時任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的控方專家證人潘玉龍建築師今天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潘指「涉案水池構築物沒有問題」的假設是有問題的,「我地唔可以係無足夠資料嘅情況下假設個構築物無問題」。當辯方指出如果能證明水池沒有固定的話,是否就能大幅削弱「涉案水池構築物是建築物」的可能性,潘即指:「不同意」,並指固定與否與本案並不相關。

潘樂陶决定不自辯。(資料圖片)

潘樂陶决定不自辯。(資料圖片)

潘供稱本案的調查圍隊所提供有關「水池固定性」的資料,所以沒有給予考慮,潘亦認為「水池固定性」是不相關的因素。潘亦指自己考慮「水池永久性」時,考慮到如果涉案水池是打算要經常移動的話,將會涉及很多改動,故認為水池是設計來作永久使用。潘亦強調己見,指出:「水池注滿水後所給予的壓力,對任何樓板均造成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惟潘承認自己沒有對水池作結構評估,亦沒有檢視物業結構紀錄。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控方舉證完畢,蘇惠德署理總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潘樂陶决定不自辯,辯方傳召資深工程師劉志宏博士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