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被駁回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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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大批示威者強闖立法會,與在場保安衝突。4名社運人士因違反行政指令分別被判囚和罰款,今早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葉寶琳(右)及黃根源(右二)分別被判入獄,2人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葉寶琳(右)及黃根源(右二)分別被判入獄,2人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終院法官聽罷上訴方陳辭後駁回上訴申請,其中2名被判囚的示威者須即時服刑。

4名示威者分2案被起訴。打鼓嶺坪輋村村民張貴財和社運人士周諾恆於6月13日,在立法會廣場停車場出入口處懸掛4幅巨型直幡,2人各被罰款1000元。另外,葉寶琳與黃根源於6月6日闖入立法會大樓內,分別被判監2周和3周。法官押後頒布裁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