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斥政府「狗仔隊」存在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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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手機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續審。許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決定出庭自辯。
許指出「狗仔隊」的存在對某部分議員而言是種壓力及威脅,干預議會的運作,且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出他們根本無權在立法會出現,認為立法會「狗仔隊」的存在是荒謬。而他作為監察政府的立法會議員,有責任披露政府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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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手機案,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續審。許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今決定出庭自辯。 許指出「狗仔隊」的存在對某部分議員而言是種壓力及威脅,干預議會的運作,且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指出他們根本無權在立法會出現,認為立法會「狗仔隊」的存在是荒謬。而他作為監察政府的立法會議員,有責任披露政府的違法行為。
許供稱議員有責任維護立法會議員的獨立及尊嚴,不應受到外來的干預及壓力。而他上任之事就已經留意到別「狗仔隊」的「通傳及應變小組」,他質疑該小組會將議員資料轉交外間機構。許稱「有啲議員會覺得自己要向西環中聯辦問責,如果唔按政府、外間機構去做,會帶來後果」,從而帶給議員壓力。
許認為立法會非公眾地方,「狗仔隊」沒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批准,而他們亦在未有知會議員的情況下進入立法會,無權限進入立法會。許補充,他曾主動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亦「講唔到有批准呢啲人入嚟立法會」。
許又認為「狗仔隊」記錄議員行蹤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因被收集資料者未有被通知,而許亦明確反對自己的資料被記錄,他指出政府此舉是違反了公平性。再者,許亦認為「狗仔隊」的行為是「超乎適度」,因為若只是想有足夠人數開會,根本不須如此多人手,亦不用記錄議員的行蹤及時間,明言「派咁多人派咁多人絕對係過咗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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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供稱議員有責任維護立法會議員的獨立及尊嚴,不應受到外來的干預及壓力。而他上任之事就已經留意到別「狗仔隊」的「通傳及應變小組」,他質疑該小組會將議員資料轉交外間機構。許稱「有啲議員會覺得自己要向西環中聯辦問責,如果唔按政府、外間機構去做,會帶來後果」,從而帶給議員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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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認為立法會非公眾地方,「狗仔隊」沒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批准,而他們亦在未有知會議員的情況下進入立法會,無權限進入立法會。許補充,他曾主動向立法會秘書處查詢,亦「講唔到有批准呢啲人入嚟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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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又認為「狗仔隊」記錄議員行蹤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因被收集資料者未有被通知,而許亦明確反對自己的資料被記錄,他指出政府此舉是違反了公平性。再者,許亦認為「狗仔隊」的行為是「超乎適度」,因為若只是想有足夠人數開會,根本不須如此多人手,亦不用記錄議員的行蹤及時間,明言「派咁多人派咁多人絕對係過咗火」。
梁諾施。資料圖片
許表示政府當初指會盡快在合理時間刪除記錄,他在案發前就質疑此說法,而現在則確認政府是違法。他指「狗仔隊」自2018年初棄用紙筆,開始使用電話及電腦,舉措是更可疑,情況更嚴重,因議員無從知道資料將會轉到何處,質疑若轉到中聯辦、中央政府的某些人員,立法會失去制憲上的尊嚴去監察政府,在社會的公信力是蕩然無存。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