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當局回應指是否觸犯條例,視乎當事人有否公開故意侮辱國歌意圖。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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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第7次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審議國歌要以符合尊嚴方式奏唱的條文,多名議員就「尊嚴」提出詢問。公民黨陳淑莊認為,草案寫法令人無所適從,市民難以掌握維護尊嚴是規範行為或心態。謝偉俊則提及被裁定違反專業操守而被判罰停牌一事,討論法律上的尊嚴問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

審議進行時,有多名議員圍繞不同的表達方式詢問當局會否觸犯法例,議會陣線毛孟靜關注「RAP國歌」會否一定違法,公民黨郭家麒則問穿喪服悼念國歌作詞人和被政治迫害致死的人是否違法。議員楊岳橋提問,其他法例中有否用上「尊嚴」一詞,認為國歌尊嚴難以捉摸。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第7次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審議國歌要以符合尊嚴方式奏唱的條文。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第7次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審議國歌要以符合尊嚴方式奏唱的條文。

謝偉俊重提親身經歷,指他曾因「尊嚴」被判定違反律師專業操守,最終被罰停牌。惟他認為「不能吹毛求疵」,因此法例位於「鹹淡水交界」,有部分關係到內地法律,而現階段只能相信法院詮釋條文會用普通法傳統及常識,作合乎常人理解的決定。

謝偉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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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回應指,草案列明國歌要以符合尊嚴的方式奏唱,可按普通常識理解;是否觸犯條例,就要視乎當事人有否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意圖。當局又指,《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也有列明安置骨灰時要維護死者的尊嚴,今次草案並非首次引入「尊嚴」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