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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營辦商職員涉呃交通補貼 警正調查

政事

運輸營辦商職員涉呃交通補貼 警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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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營辦商職員涉呃交通補貼 警正調查

2019年04月08日 21:52 最後更新:21:53

運房局指今年1到2月平均每名市民可領取約71元補貼,每月平均約有215萬名市民受惠。

運輸及房屋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查詢時透露,自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實施以來,有1宗涉嫌欺詐的案件,涉及公共運輸營辦商的職員,已就事件報警,警方正調查事件。

有運輸營辦商職員涉詐騙交通補貼。資料圖片

有運輸營辦商職員涉詐騙交通補貼。資料圖片

運房局指,為確保公帑運用得宜並減少濫用,每個營辦商均須制定審計準則,加強內部監控。運輸署又會審核營辦商提交的營運資料,以及核對八達通收費系統的交易記錄等。

運房局指,今年1到2月的補貼金額合共約3.067億元,平均每名市民可領取約71元補貼,每月平均約有215萬名市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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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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