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孟靜批評有違立法會過去的做法。
立法會上周五(12日)決定就《逃犯條例》召開法案委員會。泛民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只給予議員3日時間決定是否加入法案委員會太短,並向秘書處投訴。
毛孟靜表示,報名期只有3日是太短,她早前就此向立法會秘書處投訴,對方引述內務守則,表示決定開會時間的是提出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最資深議員,即是經民聯的石禮謙。毛孟靜指,秘書處接獲她的投訴後,表示今日會再詢問石禮謙會否更改開會時間,石禮謙則指一切如舊。她批評,有違立法會過去的做法。
而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則表示,根據守則,由提出成立法案委員會的最資深議員,負責召開法案委員會,因此由石禮謙決定報名的期限。她強調一切按程序行事,並指毛孟靜的投訴並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