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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安全!台阿伯不戴安全帽 電單車載4米鐵欄馬路闖燈

兩岸

罔顧安全!台阿伯不戴安全帽 電單車載4米鐵欄馬路闖燈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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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安全!台阿伯不戴安全帽 電單車載4米鐵欄馬路闖燈

2019年04月19日 15:14 最後更新:15:14

有翼電單車!?

台灣一名阿伯騎駛電單車當貨車,載一條4米寬鐵欄,打橫放在車上,罔顧危險駕車在馬路上行走,嚇壞路上的車輛,司機大驚下紛紛閃避。

阿伯仲衝燈。網上圖片

阿伯仲衝燈。網上圖片

有網民在社交網facebook《彰化踢爆網》貼出影片,片中見一名駕電單車的阿伯載著一條比馬路還寬的約4米寬鐵欄,在鹿港、福興一帶的馬路橫行,由於鐵欄杆太寬,阿伯直接坐在鐵欄上,用屁屁壓著鐵欄杆,連安全帽都沒戴,就橫行在番花路,在路口遇到紅燈也沒有停下,直接就紅燈右轉,繼續沿著員大排堤岸道路往前行駛,在路口還差點與貨櫃車擦身而過,嚇壞貨櫃車司機。

阿伯駕電單車當貨車載一條4米寬鐵欄在馬路上橫行。網上圖片

阿伯駕電單車當貨車載一條4米寬鐵欄在馬路上橫行。網上圖片

彰化鹿港警方表示,根據民眾所提供的影片與車號查證,接報後警方已在福興鄉中正路攔下該名58歲胡姓司機與電單車,當時電單車上已無裝載貨物。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頧定,裝載貨物裝載超過一定的長、寬、高,將可處3000元新台幣以上,9000元以下新台幣罰款,將會依照規定予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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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電單車載朋友穿插元朗區 13歲男童涉7宗罪被捕

2024年04月09日 07:30 最後更新:08:27

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察FB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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