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去年因壓力大而患上抑鬱症,在「無意識」情況下犯案
現已停職警長指自己前年被誣衊惹上官非而情緒受困,去年因壓力大而患上抑鬱症,聲稱自己在「無意識」情況下,在深水埗特賣場偷去行李牌、眼鏡貼等4件共值32元貨品。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陳頴賢指出本案雖有疑點,但由於重點在於被告是否存心偷竊,她接納被告精神科醫生的證供,認為被告或真的受到病情影響,並非企圖高買,裁定罪名不成立。
被告張家輝被判偷竊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51歲警長張家輝因前年惹上官非,被停職至今,他被指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一間電子特賣城內,偷走小型多功能包、行李牌、LED燈和眼鏡防滑貼。
陳官指雖然本案仍有疑點,例如被告在店內有細心選購貨品、有就其中2件貨品付款、將貨物放入褲袋、之後又將貨物扔落地等。然而被告在案發時的過程及狀態都有證物支持,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及被告的妻子,都可證明其患有抑鬱症,及行為變得異常,考慮到他或會受到病情影響,裁定罪名不成立。
警方於2日晚接報,指1名物流公司男職員擅自駕駛公司貨車並盜去價值約港幣400萬的電子零件。
經調查後,警方於3日在旺角區展開拘捕行動,以「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藏毒」罪拘捕1名43歲男子,成功尋回失車及起回所有失物,並於車上檢獲少量懷疑冰毒。
警方圖片
警方葵青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王德揚表示,一間物流公司報案指,於5月2日當日聘請一名43歲本地男子作為運輸工人,並指示該名男子用公司貨車將價值大約港幣4百萬的電子零件,由青衣一個工廠大廈運送到香港國際機場。該名男子其後未依時將貨物運到目的地,亦無將貨車歸還物流公司,涉案男子連同貨車及貨物失去聯絡。
葵青警區重案組隨即接手調查,於3日上午在旺角區鎖定失車位置,並隨即聯同旺角軍裝巡邏隊人員進行拘捕行動。警方到達現場時,疑犯嘗試開車逃離現場。警方多次發出警告後無果,隨即打爛貨車左右兩邊車窗,成功將疑犯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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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其後搜索失車,並成功起回全部電子零件,並在司機座位附近 位置,找到冰壺及少量毒品。警方隨後以「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藏毒」罪名拘捕疑犯,該疑犯現時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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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希望提醒各物流公司在聘請僱員時做一個適當審查及詳細紀錄,特別是在運送昂貴貨物時,可考慮於貨車加裝定位系統或加派人員參與運送過程,以作監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