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說提出以「愛與和平」展開佔領運動,現實是佔領運動期間衝突頻生,社會對立,撕裂嚴重,毫不和平。

當他們鼓動及組織市民,尤其年輕一代參與佔領,現實是他們沒有打算讓自己下一代參與其中,免得子女賠上未來。

當他們說佔領運動只會持續一、兩天,對香港經濟影響不大,現實是行動一共進行79天,一度更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大大打擊香港營商環境和國際形象。

當他們說佔領行動完成後便會乖乖自首,願意承受任何法律代價,現實是面對判刑時每位都心驚膽顫,擔心影響仕途和聲譽,不願經歷牢獄之災。

大抵上,政治家與政客的分別,就是口中的一套與行動的一套能否保持一致。雄才偉略的政治家,總是先有可行的目標,然後制定周詳的計劃,帶領群眾拾級而上。即使面對困境,也會另求他法,或是適當的妥協退讓,力爭最理想和最豐碩的結果。然而,政客就是只會空談理想、目標,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甚至只是打算利用群眾的熱情和無知,為己撈取各種好處。當目標不能實現,手段亦不可行,便推動別人撞牆,自己則瑟縮一角,毫無氣節與風骨。

百多年前,中國尚有帝制的年代,一群眼界開闊、救國心切的官員推動「維新運動」,希望中國改革,力爭上游,免受外侮。雖然事敗告終,維新份子被當權者逮捕監禁,但以譚嗣同為首的「戊戌六君子」毫無懼色,其中譚嗣同更說「今日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於是慷慨就義,處死於市。正正因為六君子的流血犧牲,才會進一步刺激救國革命活動,最終成功推翻帝制。

這種為救祖國而不怕犧牲的高尚情操,筆者一絲不見於佔中搞手身上。昔日譚嗣同等人面對的是專制政權,刑罰是以性命作代價,仍然能夠處變不驚,坦然面對,更寫下「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豪情壯語,足見其堅定的變革之心和祟高的志向。可是,今者的刑罰不過是一年半載的牢獄生活,便已經呼天叫地,要生要死,其所謂追求民主普選之決心,可見一斑。

當然,最可笑的,自是英美集團。一方面,他們形容對佔中九子的判決是報復式的刑罰,有損民主發展云云,一方面,英美政府合力拘捕維基解密的創辦人阿桑奇。誠然,阿桑奇侵犯各國資訊保安漏洞,竊取機密資料,誠罪行嚴重。不過,阿桑奇此舉的目的,是公開政府資訊,使之透明、公平,維護公眾知情權及加強傳媒監察政府的力量。事實上,其公開的資料,暴露美軍在阿富汗等地濫殺平民的惡行,既是正義之舉,亦一定程度上抑制有關行為,符合公義精神,理念及行為效果遠在佔領運動搞手之上。如果英美政府認為特區政府懲處不公,那麼他們的行為亦不見得有何可取。

政客總是滿口遙不可及的理想,但一面對現實就一敗塗地,站不住腳。套用內地的潮語,正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黃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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