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修例不為內地而設。
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聯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午4時舉行記者會,回應各界意見。李家超強調,修例不針對特定司法區,更不是為內地而設,針對嚴重罪犯,不是守法市民。
李家超指,本港目前只和20個司法區簽訂長期協議,與百多個地區國家還未有協議,重申簽署長期協議是政策目標,個案移交逃犯只是補充未有簽訂協議的地方,一旦落實長期協議就不再使用,並不影響現有的已經簽訂協議。
李家超又指,個案移交沿用一貫保障,包括政治罪行不移交、兩地同屬犯罪、不移交第三方、一罪不兩審、有權上訴等等,並且在個案增加額外保障。 李家超指,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仍然是最適合解説法例的地方,但政府至今仍無機會利用立法會向公眾解釋,所以召開記者會解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