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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就定罪提終極上訴 馬道立宣布押後書面裁決

政事

曾蔭權就定罪提終極上訴 馬道立宣布押後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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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就定罪提終極上訴 馬道立宣布押後書面裁決

2019年05月14日 16:30 最後更新:21:04

首席法官馬道立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終院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終院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囚。現已刑滿出獄的他透過律師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庭今早開庭審理。終院五位法官今午聽罷陳辭,決定短暫押後案件商議。

代表控方的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今午陳辭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恰當地分辯本案的爭議點,並指示陪審團只需決定是否接納曾蔭權在《政好星期天》的辯解,如此引導對曾蔭權極其有利。Perry又強調,本案並無證據顯示曾蔭權簽訂的租賃協議屬正常交易,但陪審團顯然拒絕曾蔭權在電台節目的解釋,可見他們認為曾蔭權撒謊。

終院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終院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Perry續指,陪審團商議裁決期間,只曾問及有關第三項涉及何周禮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的元素。陪審團如此提問,顯然是因何周禮授勳一事並非曾蔭權在《政好星期天》上的重點。由於曾蔭權無在電台節目解釋他提名何周禮授勳一事,陪審團無法判斷曾蔭權當時的意識狀態,故裁定該項控罪不成立。由此可見,陪審團對曾蔭權在節目上作出的辯解有完整了解,並在完整了解後拒絕接納其解釋,裁斷他撒謊。

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控方以曾蔭權貪污作前提鋪陳本案三項控罪的案情,若陪審團未能裁定曾蔭權貪污,他們再考慮曾蔭權是否行為失當時,原審法官應否提供進一步協助。

Perry同意,法庭無法就曾蔭權是否貪污達致任何結論,但法官一般的做法都是指示陪審團按照他們在該項無裁決控罪中已達致的事實裁斷,繼續考慮其餘控罪是否成立。

控方律師指曾蔭權對涉事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80萬元月租,及任何與租賃相關的文件等隻字不提,可見他故意隱瞞。

控方律師指曾蔭權對涉事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80萬元月租,及任何與租賃相關的文件等隻字不提,可見他故意隱瞞。

Perry承認以曾蔭權貪污貫穿控方案情,旨在使案情更緊密和清晰,但首兩項控罪本身是獨立控罪,陪審團亦有權從本案整體證據考慮每一項控罪。

馬道立直言Perry並無解釋問題核心,原審法官無理由仍在其引導中,要求陪審團考慮與貪污指控相關的控罪元素。Perry回應時略顯猶疑,僅指貪污罪行並非陪審團裁定曾蔭權行為失當罪成立的前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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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強調,曾蔭權有無刻意隱瞞「租樓事件」,可見於他在公開場合的解釋。曾蔭權在《政好星期天》強調租賃協議屬正常交易,以致他從無想到要對外披露,但他對何周禮授勳、涉事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80萬元年租,及任何與租賃相關的文件,均隻字不提,可見他故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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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德信學校試題洩漏 前校長及補習社董事續准保釋

2023年06月23日 18:31 最後更新:18:31

50歲德信學校前校長涉嫌隱瞞自己在一間補習社的財務利益,在考試前與1名46歲補習社前董事洩露小五及小六的考試及測驗題目予補習社,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並與該董事被控另1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6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暫時無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把案件轉交至7月11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期間兩被告續准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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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超群(50歲)及彭詠嫺(46歲)。郭被控約於2017年7月24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間,在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沒有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申報或披露,或向德信學校法團校董會隱瞞他在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的財務利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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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及彭另同被控約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6月3日期間一起串謀,在郭超群履行公職期間或與其公職相關的情況下,在德信學校舉行考試和測驗的預定日期前,向勤舍學習中心有限公司洩露德信學校的機密資料,即德信學校的考試和測驗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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