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未能查出真相啊!

張紫妍(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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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星張紫妍10年前自殺身亡,遺書揭露遭經理人強迫為逾30人提供逾百次性服務,並列出多名涉案人士名單,但案件最終只有其所屬社社長罪成被判1年。案件於公訴期滿前再度被傳媒翻起,到限期屆滿都沒有新進展;不過早前再被翻案,案件今年3月再度延長調查期至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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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察院過去事委員會今日公開張紫妍案的最終審議結果,稱因證據不足及公訴時效已過,不會再對性接待名單、性侵等進行調查。委員會稱當中被迫陪酒及提供性接待等犯罪行為,唯一還能夠處罰的特別強姦罪嫌疑,一直未能找到充分的證據,即使有充足的證據,公訴時效亦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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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張紫妍的陪酒名單,委員會亦指未能找到確實證據,雖然留下的文件有一定可信性,但內容不能作為刑事犯罪的證據。而委員會亦沒有看過文件,聲稱看過該文件的人的陳述也存在分歧,因此很難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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