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指,據小米集團(01810)人力資源部內部發出處罰通知郵件顯示,小米副總裁兼國際部員工汪凌鳴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同時,小米集團國際部管理層經過討論決定,對汪凌鳴予以辭退。(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