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作供稱只知道馮是政府官員。

被控向前經濟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行賄的賭王三姨太胞妹陳婉玉,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始接受控方資深大狀黃佩琪盤問指,她首次見馮永業是跟謝天賜到東方文華洒店扒房午餐,當時應該沒有交換卡片,「我只知馮是公務員、是政府官員,我不知道馮是經濟局副秘書長。」

陳婉玉指首次見馮永業是跟謝天賜到東方文華洒店扒房午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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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指她03年婚變,在低潮時,「謝天賜一直好關心我」,但她在03年及04年沒有在工作上向謝求助,05年後期會問謝。

陳形容她和謝是朋友、亦是上司及下屬的關係,控方指謝天賜作供時表示和陳在04年關係開始變壞,陳答「我唔覺得變成壞人」。陳否認曾對謝天賜說過要做「equal partner」、亦否認說過「不想再做謝的影子、及不想再被謝操控。」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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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表示04年5月是謝天賜給她港聯直升機(香港)的執行董事職位,可能「佢想我有個好啲嘅title 見人」。她當時除了負責會計外,工作範圍仍包括直升機業務營運、理論上「我權力大了」。控方指陳升為執董後,是否有機會見到政府官員?陳答「其實唔係」、「佢(謝天賜)沒有帶我去過經濟局開會。」 控方向陳展示一幅05年1月在立法會會議拍得馮、以及謝天賜和陳婉玉的照片,並問陳當日有否見到馮,陳答「有」。控方續問「咁馮有否向你打招呼」,陳答「無」。

被告馮永業(中)。

被告馮永業(中)。

控方再問「其實當日在立法會,你有否見到馮永業?」陳表示「我唔記得」。控方質疑立法會會議長逹1小時45分鐘,「但你見不到馮?」陳表示「真係唔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