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紀委監委對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原黨委書記、支隊長謝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謝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借款;違反群眾紀律,縱容深圳市創業印章實業有限公司利用公權力在印章業形成行業壟斷,擾亂行業管理秩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謝寒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個人謀私的工具,貪婪斂財不擇手段,搞權錢交易,大肆收受下屬錢財,嚴重敗壞所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懲。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謝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深圳明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