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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二胡大師名銜宣傳演奏會 音樂藝術學院董事認罪

社會事

盜用二胡大師名銜宣傳演奏會 音樂藝術學院董事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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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二胡大師名銜宣傳演奏會 音樂藝術學院董事認罪

2019年06月19日 17:53 最後更新:18:04

下月裁判

國寶級二胡大師王國潼及其兒子「二胡王子」王憓去年被盗用名銜及肖像,為一場訛稱由「法國五月」與香港音樂藝術學院合辦的「香港音樂藝術學院藝術家學部室樂演奏會」作宣傳,二人揭發事件後向海關舉報。涉案香港音樂藝術學院董事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裁判,以待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被告歐陽詠琴。陳紫君攝

被告歐陽詠琴。陳紫君攝

被告求情透露自己負責古典音樂圈工作,香港音樂藝術學院為慈善機構,故她雖為學院的董事,卻無收入,靠過往積蓄生活。她稱學院於2017年曾和「法國五月」合作舉辦過2場演奏會,惟今次遭「法國五月」拒絕。後來被告的朋友告知被告他能安排聯絡二胡演奏家,故被告將相關事宜交予對方處理,指自己只負責西洋音樂家的事務。被告在沒有向王國潼及王憓確認有否簽署合約下,在網上下載二人的相片放在宣傳海報上。被告承認自己沒有找王憓確認合約是其的疏忽,但被告稱自己不認識兩位二胡演奏家,該聯絡事宜是由贊助商負責,而自己知道二人不會出席演奏會時,已於演奏會前一日通知文化中心取消該節目,更表示會退款。惟吳蕙芳主任裁判官不接納其說,堅持被告作為節目策劃人、學院唯一的負責人,一定要親自與表演者相談,認為被告的說法「邏輯上講唔通」,又斥責被告:「好大膽!」

被告又稱合作計劃被拒後,她曾與「法國五月」主管開會,在會議上,主管向她表示她能夠將相關演奏會的海報擺放於「法國五月」演奏會現場的前檯上。官聽罷後斥:「我唔信!點可以咁兒戲!你係董事,又係策劃人,有過經驗,你頭先講嘅嘢邏輯上冇可能!而家唔係搞派對(party)呀!」

48歲被告歐陽詠琴,報稱音樂家,控罪指她於2018年4月30日至6月1日期間,向消費者虛假地宣稱兩場於2018年6月1日和6月2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音樂廳舉行的演奏會,是由「法國五月」支持,又宣稱6月2的演奏會表演者為二胡大師王國潼和王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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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二手車里數逾15萬縮水成8萬 汽車商違商說例罪成判囚9周緩刑兩年

2023年06月30日 19:31 最後更新:20:35

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9星期,緩刑兩年及罰款一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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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罰款一萬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汽車零售商向消費者出售一輛懷疑附有虛假里程表讀數(行駛里數)的二手汽車。經調查後,海關發現一名汽車商人將有關二手汽車轉售給上述消費者時,里程表讀數顯示為約8萬公里,但其後證實該車輛的真實行駛里數已超過15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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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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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

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9星期,緩刑兩年及罰款一萬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一名汽車商人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二手汽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監禁9星期,緩刑兩年及罰款一萬元。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