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江蘇省原副省長繆瑞林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注意到,檢察機關指控繆瑞林利用擔任江蘇省宿遷市副市長、市長、宿遷市委書記、南京市市長、江蘇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中央紀委監委曾用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來形容繆瑞林的違法違紀行為。
▲繆瑞林
16歲上大學的「學霸」
江蘇官場,從不缺「學霸」的身影,繆瑞林就是其中之一。
1964年11月出生的繆瑞林出生於南通市如東縣。1980年,不滿16歲的繆瑞林考入江蘇農學院(現揚州大學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畢業後進入江蘇省農業廳農業局工作。
據公開資料顯示,在農業系統工作十餘年裏,繆瑞林的仕途順風順水。1996年,他32歲時升任江蘇省農業資源開發局農業資源開發處處長,成為當時農業系統較為年輕的正處級官員;一年後升任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副局長。這期間,他還曾作為江蘇省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培訓。
2000年,對於繆瑞林可以說是雙豐收的一年,他不僅升任省農業資源開發局黨組書記、副局長,還取得了管理學博士學位。僅用了兩年,繆瑞林便官至省農業資源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步入副廳級幹部序列。
據多名熟悉繆瑞林的人士介紹,在農業系統的10年里,也是繆瑞林最出成績的10年,可以說他的經歷也堪稱「學霸」級的官場晉陞路。
2004年,繆瑞林出任宿遷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此後8年,繆瑞林先後出任過宿遷市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2001年,繆瑞林被提拔為宿遷市委書記、市長後,成為當時江蘇13個地級市中最年輕的市委書記。
宿遷當地居民稱,繆瑞林任職期間,特別是擔任主官後,行事高調,囂張跋扈,對於大小事務都要插手,搞起了「一言堂」,還曾因私生活不檢點被發帖舉報。在中央紀委監委的通報中對繆瑞林“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的描述,恰好證實了這一點。
另有多名知情人稱,繆瑞林的官場升遷與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有很大關係。知情人表示,同樣出身於農業系統的仇和與繆瑞林關係密切,特別是仇和任江蘇省宿遷市委書記、江蘇省副省長期間,為繆瑞林的升遷提供了不小幫助。繆瑞林的仕途生涯也與仇和極為相似。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繆瑞林涉嫌受賄一案已提起公訴。
從「救火隊長」到「退貨市長」
2015年3月,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這時的繆瑞林正任職南京市市長。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2013年1月,繆瑞林從宿遷市委書記任上升遷至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這一年,繆瑞林49歲。
同年12月,隨著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的落馬,繆瑞林以「救火隊長」的身份補缺南京市市長,再一次走進了公眾視線。
顯示,同年1月16日,剛剛上任的繆瑞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今年城建規模由原來的755億元壓縮為652億元,減掉103億元。」他還表示,對於廣受關注和爭議的南京城市建設過快過猛的問題,將按照輕重緩急,適當往後推一推,調整調節好,明年再考慮。
繆瑞林表示,履新之後,將通過三個轉變改變南京城建現狀:「第一,由過去的主要注重城區,向城鄉區域一體轉變,特別是推動江北新區的建設;第二,由過去主要注重規模向功能轉變;第三,由過去粗獷算賬到精細算賬、可持續發展的算賬。」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髮現,類似的改革措施,繆瑞林在宿遷市也曾實施過。
多名信源證實,繆瑞林在任期間,一改其在宿遷高調的行事作風,多次表示要做一個「不被南京市民罵的市長」。實際上,在南京任職的4年間,繆瑞林政績平平,甚至因其“混日子”的態度,導致在其位不謀其政;更由於對南京的發展缺乏佈局和規劃,影響了南京市的整體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繆瑞林主政南京4年期間,曾與4位市委書記搭班,一向被稱為「最看好」官員的繆瑞林卻沒有得到“進步”。2018年1月,繆瑞林重回到江蘇省副省長任上。
至今,繆瑞林仍被江蘇官場稱為「退貨市長」。
▲今年4月中央紀委監委發佈通告稱,繆瑞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被查兩天前曾出席會議
知情人士稱,隨著仇和及與其相關聯幹部的落馬,江蘇官場對於繆瑞林的落馬早有傳言。2018年11月15日,重回江蘇省副省長任上僅10個月的繆瑞林落馬。
落馬前兩天的11月13日,繆瑞林以江蘇省級太湖湖長、副省長的名義,出席了在宜興召開的太湖湖長協作會議第一次會議。多名知情人士說,被查前,繆瑞林也曾出席過多場政務活動,看上去並無異常。
據今年4月中央紀委監委發佈通告稱,經查,繆瑞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參加全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造成惡劣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參與公款吃喝;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
繆瑞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繆瑞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南京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江蘇省政府召開會議,表示一致堅決擁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給予繆瑞林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的決定。
繆瑞林的落馬,成為江蘇省十八大以來又一名落馬的省部級領導幹部,也是十九大以來江蘇落馬的「首虎」。
今年5月14日,繆瑞林被最高檢批准逮捕。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繆瑞林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