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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冒認去世夫簽名申請公屋 官:香港房屋緊絀不應欺騙房署

社會事

6旬婦冒認去世夫簽名申請公屋 官:香港房屋緊絀不應欺騙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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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冒認去世夫簽名申請公屋 官:香港房屋緊絀不應欺騙房署

2019年07月04日 17:20 最後更新:17:58

被告被判監4星期,緩刑18個月

62歲老婦於去年在申請公屋的確認聲明中隱瞞丈夫去世,兩次冒認丈夫的簽名,向房屋署確認家庭成員沒有變。該老婦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判刑時稱案情嚴重,香港公屋資源緊絀,被告不應欺騙房署,故判她入獄4星期,緩刑18個月。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指,被告李偉艷與丈夫自2012年申請公屋,於去年獲分發單位。其丈夫在領取單位鎖匙前去世,而被告在去年1月18日至5月3日之間,兩度在申請公屋的聲明文件中隱瞞丈夫已死亡,其後獲得九龍秀茂坪雲漢邨漢柏樓一公屋單位。房署在同年8月翻查紀錄時,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遂報警處理。

房署在同年8月翻查紀錄時,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遂報警處理。資料圖片

房署在同年8月翻查紀錄時,發現被告丈夫已去世,遂報警處理。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丈夫在兩人成功輪候公屋後突然逝去,被告是一時徬徨才會犯錯。被告依靠綜援過活,在事發後也已交還單位,亦有即時認罪,望裁判官能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指,香港的房屋資源緊絀,被告的行為對公屋輪候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惟考慮到被告在警誡下即時認罪,重犯機會亦低,故判被告監禁4星期,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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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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