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妻子與姐夫有染 綠帽男告上法院獲賠12萬

兩岸

妻子與姐夫有染  綠帽男告上法院獲賠12萬
兩岸

兩岸

妻子與姐夫有染 綠帽男告上法院獲賠12萬

2019年07月20日 12:20 最後更新:12:20

出軌妻被「斷正」兩次!

台灣一名女子與姐夫有染,先是被姑奶撞見,仍不知收歛,終被叔仔再揭破,東窗事發人夫始知自己戴綠帽,憤而告上法院。

結婚10多年郭男指出,姐夫江男平日在屏東枋山地區以種植芒果及務農為業,其妻魏女得知後,為增加家庭收入,便向姐夫訂購芒果從事團購銷售,因此往來較為頻繁,並為姻親關係。但郭男因工作關係居於台北桃園市,每周休假必定會返家探望妻子及小孩,每日也會以電話關心她們,但去年6月6日突然接獲胞弟電話,指其妻和姐夫在高雄市偷情被撞破。

郭其後質問妻子與魏女,始知她和姐夫於2月25日在楠梓區一家旅館過夜,被他的姐姐撞破,並鬧到派出所,被告2人簽署協議書,願意賠償250萬元新台幣,不再以任何方式聯絡或接觸,但他的姐姐可能擔心影響他家庭未有向他告知,想不到二人藕斷絲連,郭男忍無可忍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150萬元新台幣(約38萬港元)。

橋頭地院判決魏女、江男共賠償50萬元新台幣(約12萬港元),並因兩造均未在限期內提出上訴,就此定讞。

往下看更多文章

台女研究生戀上已婚教授 不滿遭始亂終棄上網貼對方裸照報復

2023年05月08日 19:13 最後更新:21:32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