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一帶的新建築都符合要求。

文化局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目前東望洋燈塔景觀的保護,亦對燈塔周邊地區約 2.8平方公里範圍按不同分區,制定不同高度限制,現時在限高範圍內的所有新發展樓宇,包括羅理基博士大馬路一帶的新建築,都符合高度限制要求。

文化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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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回覆議員蘇嘉豪書面質詢時稱,處於東望洋燈塔限高 52.5米範圍的東望洋斜巷 18-20號地段的物業,由於是在行政長官頒布限高批示前已建成,高度為 81.32米,故允許它於現時高度上完成餘下外牆和室內裝修工程,但強調若日後有關地段需重建時,則須嚴格按照限高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