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眾非常關注的議題

議員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表示,都市建築總章程修法諮詢工作 10年,至今仍未有明確的立法時間表,敦促當局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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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表示,當局於 2009年研究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善豐花園 “爆柱”事件後,居民普遍認為有必要加大樓宇的保修範圍和年期,修法方向之一是將承建商對地基和主結構保修期延長,並新增了承建商對樓宇防水、供電和燃氣系統等的保修要求,可惜至今仍未完成立法工作。

李靜儀認為,社會能夠了解具體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方案的訊息極少,當局研究至今,到底吸納了哪些建議,對於公眾關注延長樓宇保修期建議有何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