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就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工作人員被深圳警方拘留15天一事,南都記者從深圳羅湖警方獲得了更多信息。
羅湖警方透露,8月9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28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針對質疑,鄭某傑拘留後為什麼警方沒有通報其家屬等問題,羅湖警方介紹,案發後,鄭某傑本人提出請求,根據他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
羅湖警方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作回應,公道自在人心。此前,英國外交部聲稱「擔憂鄭文傑失蹤」,多家港媒和英國媒體藉此將這一事件「政治化」,大肆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