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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人林震宇涉非禮表證成立 證人稱見摸臀至裙子揚起

社會事

影評人林震宇涉非禮表證成立 證人稱見摸臀至裙子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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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評人林震宇涉非禮表證成立 證人稱見摸臀至裙子揚起

2019年09月05日 17:41 最後更新:17:51

林選擇不自辯

知名影評人林震宇涉於去年6月在尖沙嘴鬧市街頭,撥起陌生女途人的裙子觸及其私處,遭事主逮個正著。林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非禮罪,控方傳召事主和另一名目擊事發經過的男途人作供,辯方指當日警方以「投訴及滋擾案」處理事件時其並沒有反對,質疑其不確定自己是否被非禮,事主並不同意,更稱「肯定佢(林)摸到我底褲」。裁判官指兩名證人均指出有非禮情況,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並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進行裁決,林選擇不自辯,期間獲准保釋。

影評人林震宇(皮亞)。資料圖片

影評人林震宇(皮亞)。資料圖片

女事主X今於屏風後供稱,她當日身穿連身牛仔短裙行經金巴利道時,林突從她右方超前,隨即感到內褲近下體位置被摸,她隨即拉住林衣領大叫非禮,並拿出手機拍攝被告及報警,惟林於混亂中向樓梯方向逃去。辯方指林左肩揹著袋撞到X而非伸手非禮她,X稱不同意。庭上亦播放由X拍攝約兩分半鐘的片段,林聲稱自己無辜,並表示:「我根本無做到,你咁嗌法!大佬!」

控方傳召一名男途人上庭作供,他指當日乘車經過案發地點,並從左邊車窗看到林從X右後方摸向臀部,使裙子揚起,露出整條內褲。

辯方於結案陳詞時表示男途人清楚指出當時林非禮的位置是臀部,而X一直強調被摸的位置為私處,質疑雙方證供的可信性,控方反駁指當時男途人與他們相隔約5米,基於距離問題有所誤解實屬正常。

筆名皮亞、現年46歲的作家林震宇被控於去年6月14日,在尖沙咀金巴利道非禮20餘歲的女事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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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男網紅涉強姦非禮最少6人潛逃落馬洲落網 59歲母同被捕料有更多受害人

2024年04月20日 21:05 最後更新:23:41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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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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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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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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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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