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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伸縮棍襲警助3示威者逃走 「岳」衣男准保釋下月底再訊

政事

涉伸縮棍襲警助3示威者逃走 「岳」衣男准保釋下月底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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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伸縮棍襲警助3示威者逃走 「岳」衣男准保釋下月底再訊

2019年09月17日 18:24 最後更新:18:34

被告須遵守宵禁令

9月15日遊行後北角發生衝突事件,一名身穿印有「岳」字灰色上衣的男子,「以一抵三」涉以伸縮棍襲警,在警察手中救走3名示威者,警方其後用警棍及胡椒噴霧制服他。男子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他今被押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可離港,及須遵守宵禁令,以及不可踏足油街、木星街、電氣道及英皇街的範圍。

9月15日遊行後北角發生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9月15日遊行後北角發生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被告今毋須答辯,原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訊,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須獲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指當日已有9單案件,於是改為10月29日再訊。

大批市民在東區裁判法院外,聲援被捕示威者。

大批市民在東區裁判法院外,聲援被捕示威者。

19歲被告陳以晉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襲警罪指他於9月15日在北角英皇道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在執行警務的警員馬智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則他於同時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被告陳以晉。

被告陳以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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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子上水單位外形跡可疑遭截查 拒合作並以胸口襲警被捕

2024年05月03日 11:39 最後更新:12:16

警方3日凌晨4時11分,接獲保安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在上水龍琛路33號一單位外形跡可疑。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員接報到場, 由於該名男子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調查期間,男子懷疑情緒激動及拒絕合作,並以胸口襲擊警員,警員隨即制服他。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28歲姓楊男子現涉嫌襲擊警務人員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被捕男子及被襲警員同樣胸口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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