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貴州省原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黃秋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黃秋斌被開除黨籍的表述為「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黃秋斌開除黨籍處分」。
為何一個省管幹部被開除黨籍要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批准?
中紀委官網解釋,黃秋斌為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委員、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按照黨章第四十二條規定,對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在其所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可以先由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因此,在貴州省委全體會議未召開時,對黃秋斌的黨紀處分由省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黨章第四十二條規定,對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根據規定,對黃秋斌的開除黨籍處分,須報中共中央批准。
另外,通報中「對其黨紀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體現了黨的紀律處分工作應當堅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黨章規定,對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其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可以先由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黃秋斌還是十九大代表,其代表資格被一併終止。
「雙開」通報顯示,黃秋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寫個人檔案材料,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據公開簡歷,黃秋斌生於1972年6月,畢業於清華大學,曾在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工作。
清華大學官網曾發文稱,在校學習期間,黃秋斌是個活躍分子,在校、系學生會擔任過許多職務,作為清華大學學生網球隊隊長,是當時北京市大學生網球運動的高手之一。
2002年,黃秋斌從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副主任任上被學校選派到貴州省貴陽市掛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協助市長抓循環經濟生態城市建設工作。
黃秋斌一年掛職期滿後,因工作出色,貴陽市委主動向清華大學提出,希望延長黃秋斌的掛職時間,並掛任貴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市循環經濟辦公室主任。
2004年,掛職期滿後的黃秋斌正式調到貴陽市工作,擔任貴陽市政府副秘書長,後又任息烽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
2011年,黃秋斌調任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兩年後,時年41歲的黃秋斌出任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黨委書記,成為正廳級幹部。
僅一年後,黃秋斌又調至貴州省國資委,先後擔任副主任、主任等職。
2017年,黃秋斌調任黔東南州委書記,任職不到一年,於當年年底任貴州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至2018年8月落馬。
黃秋斌還曾登上過央視的舞台。2017年,時任黔東南州委書記的黃秋斌在央視《魅力中國城》節目上發表演說,向全國人民介紹黔東南。
黃秋斌簡歷
黃秋斌,男,1972年6月出生,漢族,福建安溪人,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職法學博士,1996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清華大學環境工程系環境工程專業學習;
1994年9月至1996年7月,在清華大學第二學士學位班編輯學專業學習;
1996年7月至1996年8月,畢業待分配;
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在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任助教;
1998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清華大學民商法學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結業;
2001年12月至2004年9月,在清華大學科技開發部工作。先後被清華大學聘任為「初一級」教育職員、“初二級”教育職員、“中一級”教育職員(其間,先後掛任貴陽市政府副秘書長、貴陽市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
2004年9月至2011年11月,歷任貴陽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息烽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縣長、書記(其間,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掛任貴陽市白雲區委常委、副區長);
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其間,2010年9月至2013年12月,就讀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學學科在職博士研究生);
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黨委書記;
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歷任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主任、黨委書記;
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黔東南州委書記;
2017年12月,任貴州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8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