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記者9月20日從光明區科技創新局獲悉,由該局制定的《光明區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於9月17日正式對外發佈,重磅推出7個方面共22條措施。
據悉,該《措施》結合光明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與科技創新發展的迫切需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學施策、精準施策,助推光明區建設世界一流科學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為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積極貢獻光明力量。
高科國際創新中心效果圖。
在培育創新主體方面,對於規模以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按不超過市級企業研究開發資助金額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上年度首次通過、複審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資助;對入駐光明區各創新載體的科技企業針對性實際條件對應給予啟動資金和最長3年的租金補貼。
支持創新載體方面,對國家、省、市級眾創空間,按檔次分別給予運營主體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三年按檔次分別給予運營主體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區級科技創新產業園、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50萬元、30萬元建設資助等。
建設創新平台方面,對經國家、省、市新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按實際投入費用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研發平台,按不超過實際投入費用的50%,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助;對經國家、省、市新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等科技服務機構,按實際投入費用的3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資助等。
光明留創園。
優化創新環境方面,對創新創業活動的承辦方、創新創業大賽的獲獎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知識產權獲獎的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按貸款利息給予最高50%獎勵,年度獎勵總額最高120萬元等。
支持創新成果轉化方面,對獲得國家級、省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單位,按獎項等級和名次,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獎勵;與光明科學城大科學裝置相關的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項目,按照企業實際投入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等。
資助科技計劃配套方面,對非財政撥款建設且入選市「十大行動計劃」的項目,按市資助50%,最高1000萬元資助;對國家、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依託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資助等。
支持深港澳科技合作方面,光明區提供相應的科技創新空間和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