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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警告暴徒藏汽油彈可囚10年

政事

警方警告暴徒藏汽油彈可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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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警告暴徒藏汽油彈可囚10年

2019年09月23日 17:47 最後更新:18:59

警方又指改裝雨傘作攻擊性武器。

本港示威衝突持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有示威者使用改裝過的雨傘作攻擊警員。李桂華在記者會展示一把黑色雨傘,雨傘的骨架可以沿住骨幹前後移動,用作攻擊性武器。

警方指暴徒藏汽油彈可囚10年。資料圖片

警方指暴徒藏汽油彈可囚10年。資料圖片

另外,李桂華指,警方星期六拘捕一名25歲男子,搜出武士刀、軍刀、斧頭,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在旺角一名22歲男子被捕,警員搜出汽油彈,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而在屯門屯匯街過百名示威者堵路及透支汽油彈,警方拘捕一名19歲男子,並已經落案控告暴動罪。

警方在示威者中搜出一把經特別改裝的雨傘,檢獲一批汽油彈,內有助燃劑及其他物料,通常由其他暴徒帶入示威範圍,並分配使用。李桂華指,就算藏有汽油彈都是嚴重罪行,警方正考慮刑事罪行條例第62條, 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可囚10年。李桂華警告,如使用汽油彈屬縱火,就算無人受傷,可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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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子上水單位外形跡可疑遭截查 拒合作並以胸口襲警被捕

2024年05月03日 11:39 最後更新:12:16

警方3日凌晨4時11分,接獲保安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子在上水龍琛路33號一單位外形跡可疑。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員接報到場, 由於該名男子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調查期間,男子懷疑情緒激動及拒絕合作,並以胸口襲擊警員,警員隨即制服他。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28歲姓楊男子現涉嫌襲擊警務人員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被捕男子及被襲警員同樣胸口受傷,清醒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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