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警誡下亦承認曾經將紙箱扔入火堆之中

16年大年初二旺角示威騷亂,「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涉嫌在當晚凌晨至早上,在旺角豉油街至西洋菜南街一帶協助挖掘磚塊,又身處一班向警方投擲磚塊的示威者當中。女村長否認兩項參與暴動罪,今在區域法院受審。

畢慧芬否認兩項參與暴動罪。資料圖片

畢慧芬否認兩項參與暴動罪。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指,2016年2月8日之翌日凌晨起,旺角區發生擾亂公安及暴動事件。近凌晨4時超過逾百名示威者在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聚集,當中多人向警方投擲硬物,包括磚頭。警方透過互聯網上公開資訊和報章照片等,發現被告聯同其他人在西洋菜南街麥當奴餐廳外,協助挖掘磚頭,然後將磚塊擊碎。

同日早上接近6時,警方在豉油街築起防線,防線前設有一個火堆。多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物件,有警務人員因導致身上多處受傷。根據電視台片段,被告身處示威者最前方,又曾經向火堆投擲物件。

警方同年7月,在被告寓所以暴動罪拘捕被告,並在單位內搜出被告當日參與示威時所穿的衣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晚有參與示威活動,曾協助挖掘磚塊,亦承認曾經將紙箱扔入火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