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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情男大專宿舍外蠟燭砌圖表白 遭保安一腳踢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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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情男大專宿舍外蠟燭砌圖表白 遭保安一腳踢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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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情男大專宿舍外蠟燭砌圖表白 遭保安一腳踢滅

2019年10月17日 09:05 最後更新:09:13

睇黎係癡心錯付~

在廣西桂林,一名男子上周日(13日)在一間大專院校宿舍的樓下,放滿一地蠟燭以向喜歡的女子表白。誰料,最終被到場的保安人員一腳踢滅。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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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相關影片可見,男子以蠟燭在現場擺設好寫上示愛的句子後,被到場的保安員一腳踢滅。有目擊學生表示,當時自己正好路過那裏,並指一名男生在宿舍樓下用蠟燭,擺了一個表白的形狀,手裏捧著一束鮮花,「估計是要和女生表白吧」。該名目擊學生又指,「但是過了一會,等的那個女生也沒有下來,好幾個保安過來就準備滅火了,把地上的蠟燭全部都踢掉了」。學校保衞處其後則解釋指,滅掉蠟燭是出於安全考慮,並指該名男生是校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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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民亦紛紛留言,並笑言「被表白女生:其實是我打電話喊的保安」、「能打動最好,我女朋友是被我的誠心感動的,沒有蠟燭一樣照亮我的心」、「踢碎了一個男孩子的心。這是要鼓起多大的勇氣才能這麼精心準備啊」等。另外,亦有人指,「這種表白方式真的不好,要是真的喜歡也不願意讓女孩子尷尬吧」、「最煩在宿舍或者食堂樓下點蠟燭表白的...」、「感動了自己,尷尬了別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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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研究生戀上已婚教授 不滿遭始亂終棄上網貼對方裸照報復

2023年05月08日 19:13 最後更新:21:32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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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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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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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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