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繼續還柙監房
資料圖片
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疑兇在羅湖入境時遭警方逮捕後,現被控三項傷人罪,今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二次提堂。控方將修改控罪為有意圖而傷人,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11月5日以取得轉介文件,其間被告繼續還柙監房。
資料圖片
被告洪震(50歲,導遊)被控三項傷人罪,指他於8月20日在新界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李玉鳳及梁鎮杰。
資料圖片
控方今指案情嚴重,在取得法律意見後,原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提控的三項傷人罪,將會改控《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即有意圖而傷人罪,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
其中一名傷者黃靜美智子。資料圖片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