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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涉傷女師致前臂骨裂 辯方質疑事主隱瞞事件經過

社會事

17歲男生涉傷女師致前臂骨裂 辯方質疑事主隱瞞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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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生涉傷女師致前臂骨裂 辯方質疑事主隱瞞事件經過

2019年10月18日 18:07 最後更新:18:18

女教師自事件發生後停工至今

17歲中二男學生涉嫌於去年底在課室內用書桌櫃桶木板蓋將一名年輕女教師的前臂夾至骨裂,涉案男生早前否認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女教師出庭作供,稱難以相信「點解有學生會襲擊老師」,憤怒下將其筆袋掃落地,遭被告嘲諷「你咁鐘意掉人啲嘢,唔好做老師,去做懲教啦!」。辯方直斥女教師「擘大眼講大話」,質疑其圖隱瞞部分事發經過,遭盤問時更「因應我嘅問題調整你嘅答案」。案件押後至下週一再續。

被告張銘俊。

被告張銘俊。

涉案金姓女教師當時兼任被告張銘俊的班主任及中文科老師。她於庭上憶述事發當日約8時許,班上約有近30人正進行班主任課,專心致志地閱讀指定英文書籍。金打算追回張昨欠交的中文默書改正,並多次輕敲枱面叫醒正在趴睡的張惟不果。金瞥見張旁邊的書包內有兩本疑為中文默書的綠色簿,便擅自取出確認。此時,張已清醒且表示「你唔好掂我啲嘢」,更稱遺失了默書簿。

金遂以右手揭起書桌抽屜蓋,擬用左手取出兩疊綠色校簿,張突用力按下桌面夾住事主前臂,金隨即大驚,並著其鬆手惟遭不果,最終痛苦地抽出左手後,再度上演同樣的拉鋸戰。金一怒之下將張筆袋擲在地上後離開課室,思索數天後報警處理。

她自事件發生後停工至今,經醫生評估傷勢後,其左手橈骨近手肘位置有裂紋性骨裂及跟腱萎縮,須戴上骨托固定約8-12星期,每星期進行職業治療。

辯方律師透露其任教3個月以來,其中一班中三學生曾聯署向校長投訴金,惟金稱不知情。金稱張於案發數天前曾於功課上以粗口咒罵她,感受到其敵視心態。辯方續指她曾多次丟張的課本及紙張落地,更拍枱大叫,金稱沒有印象。辯方質疑她首次落口供時稱只有被夾一次,惟後來改口指有數次,金解釋因警方未有發還口供紙副本,故她後來才得悉口供有含糊之處,遂要求補錄口供。

已留級4次的張銘俊(17歲),被控於去年12月4日在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206號課室內,非法及惡意傷害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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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總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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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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