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南都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獲悉,近日,餘杭警方在餘杭仁和街道某物流公司抓獲15年前在廣州出租屋內殺人後逃亡的男子安某權。據了解,15年前,廣州某出租屋內發生一起殺人案,3名犯罪嫌疑人在搶劫時,將受害人掐死。10月16日上午,餘杭民警在仁和街道某物流公司將安某權抓獲,安某權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犯罪嫌疑人安某權已移交廣州警方,案件進一步調查中。
「劉某是哪個?」「我就是!」10月16日上午,三輛警車來到餘杭仁和街道某物流公司,11名警力團團圍住保安室。在廣州殺人拋屍後藏匿15年的安某權(化名劉某)強作鎮定的回答。逃亡的15年里,安某權就沒有睡過安穩的覺,他早已是風聲鶴唳。
據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通報,餘杭公安刑偵大隊、塘棲派出所民警以核實身份的名義將安某權帶至派出所。安某權牢記偽造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並且熟記編織好的人生故事,他稱自己是孤兒,自幼父母雙亡,叫不出名字,在孤兒院長大,直到16歲才被一位姑姑領養。這套說辭安某權講得很順暢,只是微涼的天氣里,他的額頭卻出了汗,面對民警的詢問也顯得很緊張。
「安某權。」當民警突然喊出這個名字,安某權愣了一下,應激反應又是「額」一聲。據了解,15年來,安某權都是用「劉某」的名字活著,身份證也是「劉某」,上面的照片有三分像,平日與人交往,簽名都是「劉某」。15年的逃亡與流浪中,安某權沒有和親友聯絡,也已忘記父母是否健在,年齡多大。民警詢問其15年前在廣州某出租屋內發生的事,安某權稱,「人不是我殺的,我只想搶點錢的。」談起當年的一起作案的兩個犯罪同夥,安某權情緒開始激動,並稱「我是被他倆害的。」
據了解,2004年,安某權23歲,手頭比較拮据,在廣州認識一名李姓男子,另一名其現在已記不太清。安某權稱,搶劫是李某的主意。李某以手頭有二手電筒腦為由,將收購電腦的人騙到租房實施搶劫。安某權將反抗的受害者撂倒後,其反抗得更加厲害,李某隨後把受害人掐死。據安某權交代,當時只以為受害人暈厥,過了兩天,李某叫他和另一個人去出租房看看情況,結果發現人已經死了,他們想到用鋸子肢解死者,用編織袋裝起來扔到江河裏。搶到的2000塊錢現金,安某權只分到200塊。安某權稱,事發後,其不敢回工作的地方,交往的女朋友不敢要了,家人的電話、寄信也不敢答覆。
逃亡的15年間,安謀權輾轉西南邊境,在工地或當流浪漢。期間,他在工地結識一個劉姓男子,晚上下班後,他常邀他一起吃飯喝酒,打聽到他的一些個人信息。安某權將其信息記牢,撿到劉某的身份證後,就冒充劉某身份生活。被抓後,安某權交代,「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了,太累了這種日子該結束了!」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