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築法則需在整個施工期封閉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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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氹海底隧道環評徵求意見稿在比選 5種施工方式後,包括盾構法、堰築法,認為適宜使用沉管方式興建。其中,隧道若使用盾構法興建,極難與澳門本島岸上道路有效連接,最大縱坡 8%亦遠超不宜大於 5%的要求。堰築法則需在整個施工期封閉航道,同樣不適合。

澳氹海底隧道的沉管段為 1,100米,沉管隧道採用 2孔 1管廊方案,中間管廊用於電纜管廊、檢修通道及排煙通道,左右側行車孔可相互逃生。

意見稿同時指出,由於沉管隧道底部主要是粉質黏土層、殘積土層和礫砂層,隧道 2側的 330米暗埋段主要是新填海地、淤泥層和粉質黏土層,因此天然地基條件下,沉管段平均沉降大於 10厘米、暗埋段沉降最大 60厘米,沉降較大,因此有必要採用一定的地基處理措施,方案推薦沉管段採用深層水泥攪拌樁加固方案,2側暗埋段採用陸上施工攪拌樁方案加適當的減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