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學校社會誰之過?
遼寧大連市沙河口區一名11歲女孩被一名13歲男孩殺害,女孩身中7刀。當時男孩將美術班補課結束路過的女孩帶至家中,想要與其發生性關係遭拒絕,便將女孩殺害並棄屍在附近灌木叢中。警方已介入調查,逮捕蔡姓男疑犯,但由於未滿14周歲,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故不必承擔刑事責任,被警方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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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當時受害者只有11歲的王某去上美術課,原本下午四點的時候就能夠回到家,但是到了晚上還是沒見孩子的蹤跡,這讓王某的家人十分的焦急,隨後女孩的母親報警,經過多方的尋找終於在一處灌木叢裏面發現了女孩的屍體,受害女孩身上被刺了7刀,在場的很多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一個現實。
隨後警方通過調查發現,殺害小女孩的人竟是一名年僅13歲的小男孩蔡某,誰也想像不到一名只有13歲的男孩做出這樣的事情,這離不開家長的教育失敗,由於犯罪嫌疑人還未成年,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未滿14周歲者即使犯罪,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故不必承擔刑事責任;惟警方已依《刑法》第17條第4款規定,按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已於周四(24日)依法對蔡男收容教養。
附近的居民還透露這名男孩之前就經常尾隨屋苑裏面的女性,讓屋苑裡面很多女性都是非常害怕。
遇害女童生活照。網上圖片
案情指,當時受害者只有11歲的王某去上美術課,原本下午四點的時候就能夠回到家,但是到了晚上還是沒見孩子的蹤跡,這讓王某的家人十分的焦急,隨後女孩的母親報警,經過多方的尋找終於在一處灌木叢裏面發現了女孩的屍體,受害女孩身上被刺了7刀,在場的很多人都無法接受這樣的一個現實。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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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警方通過調查發現,殺害小女孩的人竟是一名年僅13歲的小男孩蔡某,誰也想像不到一名只有13歲的男孩做出這樣的事情,這離不開家長的教育失敗,由於犯罪嫌疑人還未成年,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未滿14周歲者即使犯罪,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故不必承擔刑事責任;惟警方已依《刑法》第17條第4款規定,按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已於周四(24日)依法對蔡男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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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居民還透露這名男孩之前就經常尾隨屋苑裏面的女性,讓屋苑裡面很多女性都是非常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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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一名30餘歲小學教師,被控拍攝及持有1900多件性剝削影片,並性侵一名13歲少女,被判囚13年。他指量刑過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正確,維持原判。
示意圖。設計圖片
據報道,這名教師A某2012年起擔任小學教師,2015年2月至2021年2月的6年間,他指示通過社交媒體認識的青少年兒童拍攝淫穢行為,製作及持有多達1910個不雅影片,受害者達121人。
示意圖。設計圖片
A某不僅製作性剝削影片,還曾將未成年人引誘到汽車旅館性侵,當時受害者年僅13歲。
A某一審被判監15年,二審因檢察機關變更訴狀,改判18年。但二審判決被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要求重審。三審部分嫌疑被排除在外,改判13年,10年禁止從事未成年人相關職業,以及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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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再就刑期提出上訴,但大法院維持判決。 目前,A某還因檢察官追加起訴的其他嫌疑獲刑5年,目前正在進行二審。若二審維持原判並獲大法院確定,A某將總共獲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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