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將於11月19日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擔任警務處第2170期學警訓練班副班主任的警長由12年底至翌年學警畢業期間,疑藉詞每一名受訓警員需購買二手文具和租借紀念相冊專業服務,從學警們合共騙取24萬元,期間他亦涉嫌收受一份電腦軟件作為優待學警的報酬和唆使學警們透過他購買手提電腦。警長被控以欺騙手段騙取財產,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和行為失當等4罪。警長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交由區域法院處理,被告將於11月19日到區域法院進行答辯,獲准以現金3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49歲被告歐智威,報稱警務處警長,共面對2項以欺詐手段獲得財產罪,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一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

他涉嫌2012年12月17日至翌年年6月,先後訛騙第2170期學警訓練班30名受訓警員,每人須繳6000元以作購買上一班學警留下的文具和設備,以及租借專業服務製作紀念相冊,分別騙取眾學警180000元和60000元。

被告歐智威。

被告歐智威。

歐智威亦涉嫌同一時間利用他跟眾學警的專業關係,唆使他們透過歐本人購買手提電腦和其他與訓練課程不相關的物品,圖謀利益或導致他與學警產生利益衝突。

最後一項控罪指,歐智威涉嫌於2013年6月接受一份價值10000元的PHOTOSHOP電腦軟件,作為有待受訓警員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