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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示威者中大二號橋位架設路障 防暴警察再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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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示威者中大二號橋位架設路障 防暴警察再到場

2019年11月13日 00:37 最後更新:03:30
防暴警察向中大校園連環施放催淚彈。(港台記者攝)

防暴警察向中大校園連環施放催淚彈。(港台記者攝)

凌晨再有示威者在中大連接吐露港公園的二號橋位置,架設路障,並燃點雜物,大批防暴警察晚上折返二號橋,並在一街之隔的距離,向示威者的防線開槍。

中大在大學健身室設立臨時醫療站,並改名為戰地醫院。據了解,現場有30至40名傷者等待救援,部分人需要包紥和連針,當中包括中大學生和來自其他院校聲援的學生,傷者主要是受槍傷,或被物件界傷,據現場醫護人員表示,大部分傷者都希望能在現場處理傷勢,避免送院。

中大在大學健身室設立臨時醫療站,並改名為戰地醫院。(孔令輝攝)

中大在大學健身室設立臨時醫療站,並改名為戰地醫院。(孔令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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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刑罰要具阻嚇力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0:20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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