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周日被人縱火後,終審法院外花槽今日再被人塗鴉。
下午3時許,終審法院外對著遮打花園的4個花槽,被人以黃色噴漆塗鴉,並寫上「堅持」。法院職員見狀後報警,警員接報後到場跟進,暫列作塗鴉案處理。職員其後用黑色垃圾袋及膠紙遮蓋被塗鴉的位置。
周日在民陣遊行期間,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亦曾遭人在出入口縱火。高等法院其中一個入口鐵閘起火,地上留有玻璃碎片及毛巾,而牆外人噴上「法治已死」字句。而中環終審法院其後亦被人投擲懷疑汽油彈。
政事
繼周日被人縱火後,終審法院外花槽今日再被人塗鴉。
下午3時許,終審法院外對著遮打花園的4個花槽,被人以黃色噴漆塗鴉,並寫上「堅持」。法院職員見狀後報警,警員接報後到場跟進,暫列作塗鴉案處理。職員其後用黑色垃圾袋及膠紙遮蓋被塗鴉的位置。
周日在民陣遊行期間,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亦曾遭人在出入口縱火。高等法院其中一個入口鐵閘起火,地上留有玻璃碎片及毛巾,而牆外人噴上「法治已死」字句。而中環終審法院其後亦被人投擲懷疑汽油彈。
黎智英等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參與民陣2019年非法集結罪成一案,終審法院批准七被告上訴,處理《公安條例》在考慮言論和集會自由下的相稱性的法律問題,6月24日審訊。
案件由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及林文瀚審理。上訴庭早前已為民主派一方批出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認同議題具有重大廣泛的重要性,因此亦批出上訴許可。
7名被告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原本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兩年或監禁8至18個月不等。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4人改判監禁5至12個月。
律政司早前申請上訴,要求回復被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定罪,但終審法院判詞指,律政司的理據不充分,引用的案例只是基於特定案情,不能一概而論視作為「組織」的定義。被告案發時在預定遊行隊頭拉橫額及叫口號,證據不足以推論各人組織遊行,駁回律政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