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在社交媒體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廉政公署調查,去年被裁定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立,判囚4個月。吳文遠在本年6月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但遭駁回,今再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

吳文遠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不獲批。

吳文遠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不獲批。

張慧玲法官指本案只涉事實裁定,完全不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拒絕批出其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張官指:「有咩好拗啫?」,「有咩法律觀點啫?無!」,「你留返去終審法院講啦好無,你唔會說服到我」。張官更斥吳文遠自上訴被駁回後「拖得就拖」,故現只批准吳以原有條件再保釋1個月,建議吳如要向終審法院上訴便需加快步伐,否則便需繼續坐監完成服刑。

吳文遠在庭外指自己自己由「原告變被告」。

吳文遠在庭外指自己自己由「原告變被告」。

吳文遠在開庭前在庭外指自己舉報高官貪污,但反過來自己由「原告變被告」,其他「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的人士只是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其4個月監禁的刑期更是有史以來最重。吳指他無論如何都會上訴到底,而他在獲准保釋前已就此案完成部分服刑,相信剩餘刑期是31日,無論結果如何亦已做好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