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房地產科技衍生的案例概念:房地產即服務(Real Estate-as-a-Service)

 因應著房地產科技(PropTech)的發展,房地產的性質亦逐漸受到影響。「房地產即商品」(space-as-a-product)的概念或許會受到顛覆性的變化,被「房地產即服務」(space-as-a-service)的概念所取代。

 隨著科技的發展,社會正在進入一個「後物質年代」(Postmaterialism Era),普羅大眾不再執着於擁有什麼,相反更注重對資產可運用的權限。唱片式微,取而代之的是音樂串流帳戶;私家車亦隨時隨地可以被叫車的應用程式取替。這些年頭,流動性也是一大重點。智能電話和雲端技術的出現將成千上萬的上班族從固定辦公室中解放,公司內外部合作可以不限地域進行;網上商店與速遞服務在短時間內迅速蓬勃起來,實體店則變得可有可無。這些例子,都在說明房地產的用途以及資產性質,亦將會面臨重整的階段。

這種趨勢令地產的收益權不能再安於依賴需求和供給來收取固定租金或一次性買賣來體現,取而代之,新的房地產商業模式:「房地產即服務」崛起了。好比上述提及的唱片和私家車,房地產不再只能被視為商品,就好像唱片的替代品「音樂串流」一樣,不單能播放音樂,還能給歌曲評分、製作播放清單,甚至觀看演唱會直播。簡單來說,比起其商品性質的本身,房地產附帶的服務更重要。 故此,共享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亦被視作房地產科技的一個鮮明例子。一般的共享工作空間營運者不單只提供工作地方給用戶,還提供咖啡飲料,清潔服務,團隊不時舉辦社區活動,用戶也能享用在不同國家的共享辦公室。其社群成員(按:營運者一般不定性他們為租戶)不只是衝着租用工作空間而來,而是希望得到空間及整個配套服務。

 縱然共享工作空間的先驅WeWork的上市計劃因為先前的估值過高而告吹,但筆者認為「房地產即服務」還是大勢所趨。房地產的服務模式要與客戶有密切聯繫以切合客戶需要及適應變化。因此,靈活性是「房地產即服務」的關鍵,空間提供者要長期並持續地提供一個更好,更快樂,更有效的空間給用戶,要達到此靈活性,很大程度上需要配合各種新興的房地產科技(PropTech)。而由於科技及業務模型創新,房地產業者應該重新審視房地產的產權,治權,用權及益權的變化,從而思考如何重新定義房地產。




Leo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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