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要求法庭下令許留山將舖位「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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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甜品連鎖店許留山近日多間分店被指拖欠租金,先後遭業主入稟追租,昨日其荷里活廣場3樓分店,被鑽石山荷里活廣場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追討逾20萬元租金連利息和明年非法佔用舖位所得的營運利潤,並要求法庭下令許留山將舖位「交吉」。

5名原告分別是PLAZA HOLLYWOOD LIMITED, MULLEIN COMPANY LIMITED, EXECELLENT BASE LIMITED, WETTERSLEY COMPANY LIMITED, BRIGHT SMART LIMITED,以荷里活廣場業主聯署入稟控告經營「許留山」連鎖甜品店的被告,威俊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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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透露,原告本年2月25日透過地產租務代理與被告簽下租約,翌月25日起以月租69001元租出荷里活廣場3樓臨時舖位連附近位置,為期2年。合約訂明,被告須每月1日繳交租款,倘若有拖欠租金須以年息百分之三利率償還,被告亦須預繳訂金合共450700元。但被告違反合約,自10月起沒有依時繳付租金,拖欠三個月的租金204777元,本金連利息2059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