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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站天橋噴「罷搭」大專生判120小時社服令

社會事

何文田站天橋噴「罷搭」大專生判12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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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站天橋噴「罷搭」大專生判120小時社服令

2020年01月17日 12:51 最後更新:12:52

裁判官告誡被告不可以違法的方式表達想法。

18歲大專生去年在港鐵何文田站外天橋噴上「罷搭」、「法罪動暴」等字句,被途人目睹事件後報警處理。該大專生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翻閱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認為建議接受的社服令時數須加長,終判其履行共120小時社服令,告誡他無論有什麼想法,亦不可以違法的方式表達。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辯方透露感化報告正面,顯示被告有深刻反省,認為他並不適合接受密集式感化,故建議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感化官建議,但表示須加長時數。嚴官最後更叮囑被告,任何人的財產及人身安全均受法律保障,無論想法為何,都不得以違法的方式表達。

被告麥卓宏。 資料圖片

被告麥卓宏。 資料圖片

大專生麥卓宏(18歲)被控於去年10月26日晚上,在何文田站A出口對出行人天橋地面噴漆。

案發當晚,有途人路經上址,看到蒙面的麥在行人天橋地面噴字,決定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後,被告仍在噴字。未幾,發現警察的麥嘗試逃離現場不果,遭搜出噴漆及面罩。警誡下,麥承認犯案,並稱「對唔住,我用噴漆係天橋地下寫咗幾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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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系統不尋常取消 兩男子涉刑事損壞保釋候訊

2023年11月22日 16:28 最後更新:18:29

器官捐贈登記系統今年6月出現不尋常的取消登記,警方拘捕4名男子,其中兩人涉使用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合共被控3項刑事損壞罪,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保釋。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崔美霞應辯方申請,分別押後兩案至下月20日及明年1月10日提訊,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並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現金4000元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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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報稱學生的王子誠及設計師霍英圻,他們各被控一項及兩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在今年5月,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衞生署的財產,即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王子誠代表律師指,王子誠現時沒有工作,正等待明年1月開學。兩人需繳交4000元保釋金,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並需居住於報稱地址,若更改住址需於24小時內需通知警方,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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