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達英前年承認犯案,今以汚點證人身份頂證前上司。

香港商交所前董事會主席張震遠,涉嫌2012年至翌年串謀下屬蔡達英詐騙證監會和財務公司,審訊今續。蔡達英前年承認犯案,今以汚點證人身份頂證前上司,他在區域法院供稱,商交所陷入財困後,2012年有7封大額支票存入商交所戶口被銀行拒絕,張震遠當時著蔡達英毋須就「彈票」一事知會證監會。

商交所前財務總監蔡達英2009年在獵頭公司安排下加入商交所,主責管理財務部門和日常會計的操作。2011年4月底,商交所獲證監會授權使用自動化交易服務,但須維持至少足夠營運5個月的現金貯備。至於與證監會談判的工作,全權由被告張震遠和法律合規部門負責,蔡只是財政部門的主管。但當法律合規部門主管偶爾不在工作崗位時,證監會會主動聯絡蔡達英。財務部門須每周一匯報商交所上周五的帳戶結餘,儘管呈交報告的日字是周一,但報告中清楚寫上結帳截數日是上一個周五。

同年9月商交所陷入財困,總資金無法支持9個月營運,證監會同意將最低現金儲備水平下調至兩個月預算營運開支,即2千萬。蔡解釋,商交所成立目的是為買方提供配對平台,找尋合適的賣家,商交所會在每宗成功的配對中收取佣金以賺取利潤。商交所財政緊絀,但期間有接受大額注資,惟由2012年5月至翌年1月初,其中7封價值1000萬至3500萬元不等的支票存入商交所帳戶不果,遭銀行「彈票」。蔡曾就支票失效一事詢問上司張震遠,對方曾解釋指:「資金是從朋友借,我會跟返。」又著蔡毋須稟告「彈票」一事給證監會。有時儘管支票失效,但翌日商交所的戶口結餘也有所增加,蔡達英指自己身為財務部主管,只關注公司資金是否合乎水平,不會查證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