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130億韓元~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Lee Myung bak)在二審時遭到法院判處17年徒刑,比一審的15年還要再重一些,另外還有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同時法院還取消他的保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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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8歲的李明博,在2008~2013年擔任南韓總統,但是在任內被檢方指控貪污,他利用家人可掌握的韓國DAS公司做為後門,貪污獲取349億韓元,並收受三星公司為DAS代付的119億訴訟費等共163億韓元的賄賂。李明博成了第4位因不法行為而遭重判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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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級法院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82億韓元,但是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他表示自己與DAS公司無關。2019年3月,李明博以健康因素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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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二審對李明博的受賄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金130億韓元,對貪污等其他犯罪,再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30億韓元、追徵犯罪所得57.8億韓元,同時取消其被保釋資格,意味著他必須再回到監獄服刑。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二審獲刑17年。AP圖片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二審獲刑17年。AP圖片